ACT001:一个老套的开始

啪啪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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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暗、潮湿、肮脏!这里是地牢,一个永远与“舒适”搭不上半毛钱关系的地方!除了老鼠和各种一见光就会被娇小姐尖叫着踩扁的恶心虫子外,没有人会自愿呆在这个能让人发疯的地方,包括那些狱卒也不例外。

    “妈的!真不想搁这个地方继续干了,这鬼地方哪是人呆的!”

    “我说小子,抱怨一次两次得了,别没完没了的,我听着都起腻。”

    光线昏暗的大牢里,两名狱卒对坐在一起饮酒,周围的牢房中一双双贪婪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们的酒碗,而两个狱卒则像是很享受这种“被羡慕”的感觉一样,不时的就会朝那些可怜虫们晃一晃自己的酒碗,让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两人又喝了一会儿,年轻的狱卒看了一眼昏暗走廊尽头的那间“特殊牢房”,突然忍不住好奇,小声朝自己的前辈问道。

    “老哥,你知道前天来那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吗?”

    “你问我、我问谁去?我就知道关最里面那间的都是‘那个’,咱们普通人惹不起。你小子听哥一句劝,别什么事都想打听,无知是福啊!”

    前辈的“教诲”让年轻狱卒忍不住陷入思考,而在特殊牢房里面,被一副巨大铁架固定住的银发少年也正思考着另一个问题。

    威斯感觉这几天自己人生大起大落的简直比坐过山车还要刺激!刺激到他入狱都快两天了,依旧没有缓过神儿来。这让作为一个穿越者的威斯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失败的“典型”树立起来,以供后来者们瞻仰与吐槽。

    16年前,威斯从他的故乡地球穿越到这个世界,不但成了婴儿状态,记忆也变的残缺不全,除了依稀记得自己是个大学还没毕业的(中国)东北**丝外,他连自己原先的姓名和长相都记不起来了。这让重新长大后的威斯经常会在照镜子时候想,眼前的这个小帅哥究竟是自己的本尊呢?还是他魂穿占据的另一幅躯壳!?

    本来嘛!穿越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才对,因为按照地球那边某类小说的一贯套路,威斯应该会穿越后得到一种名叫“猪脚光环”的神奇buff,只要有了这个,无论多么搓逼的**丝,都能瞬间天下无敌。但现实却直接“残酷”了他一脸!

    以婴儿之姿穿越到这个世界的威斯,并没有降生于什么皇亲贵戚之类的大富人家,而是在一个阴冷的大雨天,直接光溜溜的出现在泥泞的马路上,然后被一个老酒鬼捡了回去。对方将他当做是弃婴收养,并给他取了现在这个名字——威斯·莱特。

    一开始威斯还幻想收养自己的老酒鬼会是一个什么绝世高手,因为见自己根骨惊奇,所以选了他做衣钵传人。但直到对方在威斯15岁那年两腿一蹬撒手人寰,他也没教过威斯哪怕一丁点像是“武学”或者“魔法”的技艺。老家伙当初之所以决定收养威斯,仅仅是出于良知和孑然一身的寂寞感罢了。

    老酒鬼死后,威斯曾伤心了很长一段时间,毕竟对方待自己视如己出般的抚养了15年,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他拉扯到这么大,只要不是冷血无情的人渣,都会产生亲情。因此威斯披麻戴孝的亲手安葬了对方,并在坟前起誓,自己将来一定要闯出一番名号,不负老酒鬼的养育之恩和穿越者的威名。

    小的时候,威斯以为凭借自己“两世为人(虽然加一块儿还不到40年)”的经验,再加上穿越者惯用的“大山寨术”,随便捣鼓出点什么地球产物,都能把当地的土包子们唬得一愣一愣的。但是等他稍微长大一些后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记录的第一个穿越者,是800多年前人类史上的第一位皇帝——陈龙·维克多。从这“混搭式”的名字就不难看出,这人是个什么来头!

    这位爷刚穿越的时候,这个世界的确“美妙”的如同小说一般,有精灵、有矮人、有地精、有兽人,而刚刚从树上下来不到500年的人类还正处在原始社会时期,因此人均智商普遍只有9,连自己的文字和语言都还不完整。

    如果不是陈龙这个穿越者的出现,以当时人类的文明水准,想要达到精灵那种程度的社会,至少需要2000年以上的时间!但在“陈龙大帝”的速成调教下,他们只用了20年就追赶了上来,速度快的让其他种族大跌眼镜。

    根据官方的史料记载,这位“始皇帝”大人,降临的方式可以用一句“天空一声巨响,老子闪亮登场”来形容。当时的人们只听得一声炸雷,一丝不挂的陈龙陛下便在一阵震耳欲聋的咆(can)哮(jiao)声中从天而降,以t800的经典造型(官方配图)着陆,然后因为“体白无毛”而被单纯的原始人当成是下凡的“天神”给供了起来。

    好吧!谁家天神会穷逼到下凡连衣服都不穿!?

    之后的事情就和那些老套的小说一样,陈龙同学靠着从地球带来的先进“技术”和理念,开始帮助当地人跳跃式的发展,并建立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庞大帝国。而随后到来的其他穿越者也不断的为“改造异世界”这一伟大事业添砖加瓦,各种“发明”层出不穷。

    你瞧!我发明了玻璃……

    你瞧!我发明了纸巾……

    你瞧!我发明了飞o杯……

    什么?你说这东西伤风败俗!拜托!这可是能够极大缓解社会矛盾、减低男姓犯罪率的救世神器啊!亲!不买一个回去试试吗?买两份还送润滑液哦!

    之后在长达800的时间里,前仆后继涌入这个世界的穿越者们,几乎将地球那边没有技术门槛的东西都山寨了个遍,该有的、不该有的,差不多都有了!好端端的“科技树”愣是被这群没安好心的熊孩子们给点成了“歪脖松”,以至于到了威斯这一代,他连想搞点“微创新”都不行。

    这果断木有情啊!完全不给后来的老乡们留条活路啊!有木有?

    好在老酒鬼真的待他不薄,在威斯8岁那年送他去了所在小国的公立学校读书,而威斯也靠着上一辈子残存的记忆,总是能比同龄人表现的聪明一点,因此备受老师们的喜爱。如果不是后来出了那件事,他将来也许还能当上国家公务员,谋个一官半职也说不定。

    正回忆着自己这磕磕绊绊的一生,威斯突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随后牢房厚重的大门被缓缓拉开,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鱼贯而入,一个军官模样的男人走到威斯跟前,抓着他的头发看了两眼,对身后的士兵喊道。

    “没错!带走!”

    在场的士兵小心翼翼的把威斯从铁架子上弄下来,然后放上一副担架。束缚着威斯的特殊枷锁由精钢打造,主体是一个闪烁着符文徽记的巨大项圈,周围连接着9条锁链,用一种略羞耻的捆法,将他捆的像个粽子一样,四肢完全动弹不得。

    随后士兵们像是押运着危险品一样,小心翼翼的簇拥着担架向外走去。2天多没见到光亮的威斯一离开监狱就险些被头顶上硕大的太阳晃瞎眼,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适应过来,然后一睁眼就被近在咫尺的大黑脸吓了一跳。

    “公爵要的就是这小子吗?”

    “是的!大人。”

    “带走!”

    说话毫不拖泥带水,有着“张飞样”面容的壮汉命令士兵将威斯抬上一辆马车,然后和另外8个气息凌厉的武士钻进车里。威斯通过气息可以断定,这几个人跟他都是“同类”,而且明显比自己要强的多,就算没有任何束缚,他恐怕也打不过这些家伙。

    “我说几位大哥,你们这是要带我去哪啊?”

    “少罗嗦,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被带头的壮汉狠狠瞪了一眼,威斯明智的选择了闭嘴,然后竖起耳朵仔细的聆听着外面的声音。虽然马车的棚子遮住了威斯的视线,但他在这里已经生活了整整16年,通过那些熟悉的店铺吆喝声,他可以大致推断出马车前进的方向……是城里的公爵府。

    “啧!真特么不想再去这个地方!”

    想到三天前的那场“夜宴”,威斯就感觉自己的怒气值在不断飙升,那可笑的陷阱明明一眼就能识破,但苦于绝对劣势的处境,却也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跳。

    威斯正懊恼间,马车穿过街道,一直驶入公爵府大院才停下。车上的壮汉们将威斯抬进主楼地下室,送到一个衣着华丽到有些可笑的中年人面前。

    “大人,您要的人我带过来了。”

    “恩,辛苦了。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你们在门口守好,别让人进来打搅。”

    “是!大人。”

    听到这个声音,威斯突然一使劲坐了起来,这个举动直接造成八只长剑“唰”的一下架到他的脖子上,而威斯则毫不畏惧的看向被成为“大人”的中年人,冷笑着和对方打招呼。

    “哟!我们又见面了,尊敬的公爵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