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子享

二品才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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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商一代,王权的继承还未形成定规。凡是父亲做过商王的,儿孙都能继承子姓称为王族,也就是甲骨文中说的“多子”。子享便是这多子中的一员,只是算起来,他的血缘与子画已经远得不是一星半点。

    不过小眼毕竟年纪小,对这些事懵懵懂懂说不清楚。当天下午小食,众人聚在院子里吃饭,还是猪十三把子享的来历说了个清楚。

    这天晴朗无云,阳光把四下都晒得发白。院中坐不住人,大家把陶鼎搬到屋檐底下,拉了几张席子围着鼎吃喝。小眼把子享明早要验猪的事给他爹说了,然后就扭着劲催他说说子享的身份。

    “我说享爹爹是下任亳主,亶哥哥不信。爹,你快点告诉他呀。”

    下任亳主这几个字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姬亶主仆从各自的饭食上抬起了头,巫鸩回头看弃:“子画的长子不是叫子启吗?莫非这个子享是子启的长子?”

    弃想了又想:“没听说过啊。猪哥,这里头的事儿您知道?给我们说说呗。”

    亳地不比殷地,多子也没有商王那么尊崇的地位。某些失势的多子甚至还得和寻常邑人同吃同处,所以议论他们不算不尊敬。猪十三跟子享关系匪浅本不想多说他私事,可弃问得真切,他只好掐头去尾介绍一遍。

    “子享啊,他是太戊的子孙……”

    “怎么着猪哥?又埋汰子享呢?”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截住了猪十三的话头,西邻那家杀猪为生的屠四儿晃悠着溜达过来了。

    弃在这里住了几日,早就知道这个人。此人又黑又瘦,光杆一个住在隔壁。满南邑都对弃一行人热情有加,唯独这个屠四,见了弃的第一眼就莫名和他不对付。寻得个机会便要冷嘲热讽几句,甚至天天阴阳怪气地赶他们走。

    这不,一进门屠四就又盯上弃了。

    阳光晃人眼球,屠四眯缝着眼讥笑道:“哎呦,您还在这儿住着呢?啧啧啧啧,这是打定主意要吃穷猪哥啊?怎么着?一点活儿不干,白吃饭还得劳动主人家在一边讲故事取乐,怎么?要不要再给你配点礼乐歌舞啥的,把你当个王子供着?”

    他说得热闹,弃只当听不见。倒是猪十三脸色一变,瞪了他一眼:“闭嘴!你干嘛来的?”

    屠四毫不在意,走到木头旁边挨着坐下了。木头低头吃饭,屠四胳膊肘一搡他:“哎,明天西边有人叫我去杀羊,你还跟着我,赚得了贝咱俩还分。”

    原来屠四觉得木头够活泛,强拉着他给自己做助手杀羊杀猪。木头一听还可以赚贝,乐得连连点头。屠四拍着他脊梁,眼睛斜睨着弃说:“这就对了,卖力气谋生活才算个人。净动嘴不干活的玩意儿,给他个邑子也当不了王子!”

    “闭嘴!满嘴胡说八道什么!”猪十三厉声喝止:“你还有事没?没事快滚!别来惹我的客人!”

    屠四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木头听着模糊像是“客人”俩字。“好好好,不说了。其实是骨婶子托我来找小眼的,明儿个把这个送给西城她那侄女。”

    他拿出一串骨珠,珠链精巧可爱,全是骨头打磨而成。珠子有大有小,中间一颗大珠还刻上了鱼纹。那鱼雕得活灵活现,在屠四手中翻过来翻过去似在游动。小眼蹦过去,一伸手拿走了那串骨珠:“没问题。”

    “老规矩,别叫人看见啊。”

    西城那边曾是骨婶的母族。自从骨婶和骨叔俩人进了子画办的制骨作坊,俩人就搬离了母族住进了南邑。从此就被母族视为叛徒断了来往,搞得骨婶每次想给侄女送点什么还得偷摸着。可是小眼也是南邑人,去西城不会被那旧邑人难为吗?

    姬亶有点不放心,问:“小眼去行吗?西城不会为难她吗?”

    屠四儿打了个哈欠:“这城里就没有小眼进不去的地方。她对地下水管熟得很,有办法摸到西城去不被发现。”说着伸个懒腰,细腰杆使劲向后拗过去:“行了,我没事了。猪哥你接着说子享,我保证不再说话。”

    他比了个缝嘴的手势,只把眼睛盯着弃。当着众人,猪十三也不好直接赶他走,只警告地看了他一眼,重新拾起关于子享的话题。

    亳地原本是天乙建商时的所建的王城,先后经历了九位商王。到了第十位商王仲丁时,这位王在亳地呆不下去,便大举迁都。亳地的那些大族强邑也追随着仲丁走了,留下来的大族便只剩下九代王太戊的后裔,亳地也从王都变成了太戊子孙们的封邑。

    偏偏太戊的子孙们不善经营,加上失去了王权的加持,亳地迅速衰退没落。

    到后来,亳地120多支族裔走得只剩下不到10支,还都是些略通稼穑渔猎为主的小族。而历代亳主只会田猎享乐不懂百工农桑,渐渐地,诺大宫城萧条得连修整宫室的人都找不齐。高墉广厦荒废过半,街道颓败城垣冷清。当子画看上这里时,亳已经堕落得还不如内服二等邑。

    子画那时头上只有一个盘庚之子的空头衔,没有封地在手,一直养在母族井方。子画不甘心一辈子寄人邻下,二十岁时看上了亳邑,便说动自己的舅舅井方伯出兵,一举夺下了亳地。

    他攻进城里的时候根本没遇见什么抵抗。当时的亳主是太戊的十世孙,70多岁拼了老命戴上铜铠持钺出战。可惜他登高呼唤半晌,却连一支旅的兵都凑不齐,老人家又气又急,被铜铠压得一口气没上来死在自己儿子怀里。子画不费吹灰之力便拿下了亳城。

    老亳主的儿子不甘心,百里加急送消息去殷地找商王讨公道。当时的商王是昭王的父亲小乙,消息送到殷地时,正巧赶上小乙病重,他那几个儿子正为了王位斗得你死我活,对那座废王都毫无兴趣——他们争的可是王位,谁在乎那俩没落的多子打成什么样!

    于是亳城从此摇身一变,成了子画的封地。

    多子族手刃同族血亲从不心软,但前提是对方挡了自己的道儿。老亳主的儿子夫妇俩没有戍卫没有属族,完全对子画构不成威胁。荆棘若不挡道,便没必要浪费火烛。于是子画入住亳城之后便没有赶尽杀绝,只是把这俩人养在南轩。

    这夫妻俩眼见复国无望,也就认命地在南轩待了下去,直到子享出生才先后离世。等子享在南轩长到7岁时,子画的第一个孙女降生,子画一高兴,便开恩让子享搬进寝宫给孙女做个玩伴。说起来,子晶算是被子享带大的。

    渐渐地,少年子享开始展现烹调方面的天赋。不管什么食材,经他手一过便是前所未见的美味。子画和长子旦留神看了几年,确定他除了食物之外再无别的心思,便大手一挥让他做了亳城太飨。

    “太飨?”姬亶有些疑惑,邠邑庖厨规格不大,他们那里没有这个职位。

    猪十三点头,屠四嗤笑了一声,对着弃一抬下巴:“看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你那主子见多识广,怎么?他没告诉你什么是太飨?”

    话音刚落,屠四火烧眉毛一样跳起来往门外跑,原来是猪十三抄起个陶碗砸了过来。“当啷”一声,陶碗碎成几片,屠四已经逃到了院外。

    “明天滚过来还我两只新的!”猪十三吼道。屠四哈哈大笑着走远了。

    捣乱的走了,猪十三解释道:“太飨一职总领庖厨,子享负责宫城内的日常和祭祀的饮食。”

    自上古众人生火熟食开始,执掌烹饪便是一件重要的事。寻常众人每日也就是粟粥菜汤,一年也吃不到几口肉食。而内城庖厨内却不缺食材,子享对烹调的天赋得以尽情施展,导致后来连带亳地四方百族都知道亳城太飨的手艺高超。

    “这可不是夸耀,如今各大族来和亳主谈盟论事,十次有八次都是奔着亳城宴席来的。子享的手艺真是头一份,就连猪肉这种不太入流的食材,子享也能别出心裁烹制成各种佳肴。”

    猪十三憨厚地一笑:“我和子享虽说是因为我那亡妻认识的,但他为人真诚又有些单纯,除了吃,根本不在意别的事。小眼能拉扯这么大,子享没少帮忙。时间长了,这妮子老叫他享爹爹,难得子享也不嫌弃我们的出身,总是乐呵呵地答应。”

    “看起来,这子享倒是多子族里难得的人物。”姬亶感叹道。但话一出口就意识到眼前还有一个多子族人呢,便赶紧闭上嘴巴扫了弃一眼。

    弃倒是无所谓,跟猪十三商量道:“猪哥,刚才屠四说的也有道理,我老住在你家,你也不收贝,这样总是不好。不如明天早上我陪你去内城送猪给你打个下手,还能见见这位与众不同的太飨。另一方面……”

    他仿佛有点不好意思:“我想看能不能混进内城,去找我娘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