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奇怪的尸首

南宫煮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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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尸体灰头土脸,烂抹布一样被堆放在地上。因野狗抢食,右手手臂自腕处被咬断,仵作虽在除渣口将手掌捡了回来,但三处指节或已被野狗吞食,不知去向。

    腿脚虽亦有咬痕及皮肉之损,但深未见骨,亦未断裂。

    只是全身衣料被撕扯得七零八落,大片皮肤裸露在外,皮外伤及大片尸斑随处可见,倒也没有什么稀奇。

    只是待仵作按压死者胸腹时,却是大吃了一惊。当下便举了火把凑到近前细细地研究起来。只见尸体腹部空瘪,肚皮极不自然地塌陷着。

    方凌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只觉这情形与当初落蛊洞中的二夫人倒有几分相似。

    胸腹塌陷,尸体残缺倒也不打紧,要命的是方凌似乎看见死者沾满草灰的脸上,嘴角不经意地竟似抽了抽。

    顿时,一颗心瞬间狂跳起来。

    那厢衙役记录完马眼处的各色痕迹后,刚转过来看了一眼,突然大叫一声,差点将手里的簿子扔了出去。

    “第一天当差吗?鬼叫什么?”李捕头训斥道。

    “是,是……那尸首的嘴角动了……”

    长亭闻言,这才看向尸体,胸有成竹地道:

    “不可能!此处虽有些东西,却绝无可能在我眼皮子底下作祟!”

    “真的,我真的看见了!”

    那衙役见李捕头蒲扇大的巴掌就要扇过来,连忙喊着为自己辩解。

    “没出息的东西!”

    李捕头见那衙役惊恐万状的模样,终是没有下得去手,恨铁不成钢地骂了一句。

    “我也看见了。”方凌想了想,悠悠地道。

    长亭疑惑地看了方凌一眼,方凌眼神真诚却难掩一丝慌乱。长亭这才仔细看向尸首,忽然,那尸首嘴角果然出其不意地抽动了一下。

    “看见了吧,看见了吧……那是鬼……不……妖怪,妖怪!”

    那衙役已然方寸大乱,乱叫起来。

    李捕头再也忍不住,一巴掌扇了过去,嘴里怒喝道:

    “闭嘴!”

    此时,在场五人唯有长亭依然淡定,拍了拍方凌的肩膀轻声说了一句:

    “过去看看!”

    “我?”

    长亭望着她泰然自若地道:“不然呢?”

    方凌心道果真是小气,不过就那么一说,如今还真的当起了摆设。一边心中暗自腹诽,一边上前道:

    “你确定这尸身上没有怨灵邪祟什么的?”

    长亭撇撇嘴,“确定!相信我!”

    方凌嘴里学着郑守义的四川腔嘟囔着:“我信你个钏钏!”

    李捕头兴许是觉得四个大男人却将个女人推出去实在有失体面,索性一把接过方凌手里的火把说道:

    “从我手底下过过的尸首数不胜数,什么怪事没见过,还怕了他不成?”

    说着便举着火把取了仵作手中薄片刀,蹲下身子凑到那尸身近前,脸对脸地仔细观察良久,终于从那嘴角挑出一条扭动着的白森森的肥胖虫子出来。

    方凌一看,这不就是只蛆么?

    李捕头不屑地将那刀片一甩,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那胖蛆竟被嗖地一下甩到了方才那衙役身上。衙役吓得大叫一声,直跳起三尺高。

    惊慌失措的样子直将那李捕头气笑了。

    “出息!一条蛆都能将你吓死!还不如个姑娘!还不赶紧将你那簿子捡起来,记录尸体已然腐坏生蛆,死亡大约四日以上。”

    这时一直脸色阴沉的仵作终于吱声了:“不对呀,这分明是具新鲜的。”

    李捕头也顾不得这糟糕的用词,只道:“何以见得?”

    仵作忙上前掰开死者眼睛及口鼻对众人解释道:

    “这骨血皮肉颜色尚且红润,各处创口流出血水未见浊黑,舌下及喉头亦未见皮脂消融。尸斑乃大片分布,指压不退。

    最重要的是尸体眼瞳并未浑浊发白,瞳孔尚且可以辨认,可见死后绝不超过两日。”

    “那何以尸体会生出如此大的蛆虫?”

    “此事确实有些蹊跷。请待我将尸体转移到光线充足之处再作详查。”

    此时,外面的王福已然悠悠醒转,虽仍有些心有余悸,但还是硬着头皮与另两名衙役进来将尸体搬到了窑外。

    将近正午,烈日高悬。为避免尸体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几名衙役就地搭了个简易的棚子。老仵作便开始动手了。

    只见他解开随身的牛皮褡裢,甩出一排各式器具,大小各异的刀、斧、剪、钩、叉应有尽有。

    有人已经从不远处的溪流中取了水来。仵作以棉纱沾水轻轻地将尸身上的草灰及血水粘液褪去。

    只见死者尖嘴猴腮,身量瘦小,不正是昨日被郑守义暴打了一顿的小个子吗?这时便有离得近且眼尖的村民喊叫道:

    “这不是贾先斯那个无赖货吗?”

    这时围在外面的郑守义有些目光闪烁,缩在了人群之后,突然拔腿便跑。

    李捕头眼神如炬,早已洞悉,几个健步冲了出去便将郑守义反剪了双手,按压在地。

    郑守义不愧出身屠户世家,加上身形高大壮硕,很是有一股子蛮力。奋起反抗之下竟差点逃脱。奈何对方人多势众,很快便有其他衙役赶到,将其结结实实地捆了带到近前。

    方凌是万万没想到,这刚刚认的大侄子转眼竟成了嫌犯。

    李捕头道:“说,人是不是你杀的?”

    郑守义被按在地上梗着脖子粗声粗气地回道:“不是我,我没做过。”

    “那你跑什么?”

    “就是想到家中还有许多活等着干。”

    方凌闻言,不禁扶额,暗道:你还能编得再敷衍一点吗?

    李捕头冷笑地继续道:“认识?”

    “不认识!没见过!”

    方凌都恨不能上去给他一脚,编造这些即刻就能被戳穿的谎言到底有什么意义?

    果不其然,旁边的村民中立刻便有人插嘴道:“他们明明认识。不仅认识,他俩还素有仇怨,时有殴斗。”

    “我昨天还见他追着贾先斯打了两里地。”另一人补充道。

    李捕头:“可是那时候将他打死抛尸的?”

    方凌闻言连忙上前解释:“绝对不是!他那时候还活得好好的,后来还跟着我们到了镇上客栈撒泼来着。”

    李捕头意外的转过头来望着方凌,“姑娘也知道此事?”

    “啊……我们认得……哦,不,可能还有点旁的关系。”

    事到如今,瞒是瞒不住的,方凌虽是有些尴尬,但还是索性将昨日之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李捕头抚着下颌,若有所思地道:“你是他大姑?”

    “也不是亲生的,就是……怎么说呢,算是结拜。”

    “有见过义结金兰做姊妹兄弟的,倒没听过拜大姑的。”

    “不是,其实是他爹还在世的时候与我弟弟结拜的,这郑守义他重情重义重辈分,所以就跟着管我叫一声大姑。”

    “你弟弟与他爹结拜?”李捕头重复这句话的时候,怀疑之色溢于言表。但这也不能怪他,但凡谁听到此话也不会相信。

    别的关系尚且还能推脱到辈分上头,这弟弟与爹,不论从辈分还是年龄上讲怕都是讲不清楚的。

    方凌显然也解释不清,只得勉强答道:“可能……他们之间就是单纯的互相欣赏……忘年之交那一个类型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贾先斯前前后后跟了我们一路,后来还在客栈前面好一通撒泼耍横,直到我们离开时还活得好好的,很多人都可以作证的。”

    正在众人各执一词之时,那边老仵作看着尸首却忍不住惊道:

    “这太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