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神秘种族,地精

笨袋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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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倾城早有防备,脚下滑出一步,踩在地面迅速冲出,宛如一道利箭射向蜈蚣怪。

    九天玄霜剑凝聚一层灵力,幻化十米的剑芒,朝蜈蚣怪的头颅斩下。

    锵!

    金属交鸣声响起,火星四溅,蜈蚣怪大吼,庞大的身躯不断的抖动。

    九天玄霜剑的剑身刺入三分之一,并没有将头颅刺穿。

    “好坚硬的外壳!”

    凤倾城感叹,这一剑若是换做任何一头三级的灵兽,都会被劈成两截。

    蜈蚣大口张开,喷出一团黑雾,在空气中发出呲啦呲啦的声音,带着浓烈的腥臭味。

    “这是剧毒!”

    凤倾城面色一变,她来不及拔出九天玄霜剑,千斤坠下落,脚下猛然一蹬,灵力转变战气。

    浓烈的战气迅速充满全身,附在体外,一条条经脉若隐若现。

    进入二级御兽师,让凤倾城在战气方面也有所提升,已经步入战气炼脉的境界,堪比四级武士。

    手中出现一柄匕首,这是之前准备的武器,虽然不如九天玄霜剑,但其锋利的程度,也足以威胁到这头蜈蚣怪,这是苍铭辰为她特意准备的宝物。

    匕首上附上一层战气,锋利的从蜈蚣怪的腹部刺入,划开长长的口子,绿色液体涌出,让四周充满恶臭味。

    以凤倾城的经验,瞬间就找出此怪的弱点所在,很快将其彻底的灭杀。

    杀死后,凤倾城拔出冰雪幽莲剑,砍下蜈蚣怪口中的钳子,那是它身躯中最为坚硬的存在。

    “这东西带出去,可以炼制一件宝物。”

    随后的路上,不时碰到奇灵异兽,面对强大的,凤倾城避开,面对弱小的,她毫不犹豫的将其斩杀,取走最珍贵的部位。

    翻过了黑岩山,在远处有一片丛林,居然有大面积的木屋出现在眼中。

    “这…这应该是本土生灵吧。”

    凤倾城心中升起好奇,在兽皮上记载,神墟之中有生灵存在。有的如人类,有的长相怪异,而眼前这个部落群,被誉为地精一族。

    地精一族是古老的一个种族,以吸取大地之气得来力量,他们天生就亲和土元素,是强大的种族,在久远的年代,苍穹大陆上还有着它们的痕迹,只不过人族崛起后,地精族渐渐的消失在大路上,不知去向。

    神墟之中存在古老,神秘的族群,只不过数量十分稀少罢了。

    在神墟中,各种族倒是不会过多为难人族,有的会和善点,有的会厌恶,并不会主动攻击。

    为此凤倾城直接朝地精一族掠去,不多时,便来到这个部落群。

    山腰上一座座木屋搭起,放眼过去,足有数百座。木屋非常简陋,甚至有些都破旧不堪,离着老远就看到许多地精。

    地精普遍身高只有一米高,虽然矮小但健壮,一块块肌肉凸起,如水桶一般的腰身充满庞大的力量。他们的长相黝黑,形如人类,只不过皮肤干燥,有着一层坚硬的皮质,十分粗糙。

    走到近前,凤倾城被两名地精随手持大铁绑拦住。

    “站住!咦,居然是人族。”两名地精惊讶的说道。

    “两位,在下路过此地,想要借住一段时间,不知可否行个方便?”凤倾城拱手,和蔼的问道。

    凤倾城打算从这里探听点信息,毕竟是神墟中的生灵,或许知道些隐秘,还有最近发生的大事。

    “看来这一次的神墟会开启了,你们人族每次都是这时候出现。”一名地精嘟囔着。

    而另外一位地精笑眯眯的看着凤倾城:“借住不是不可以,不过…。。你懂得!”

    地精笑的贼兮兮的,让凤倾城愣住了,这是什么意思?

    看到眼前人族呆愣的模样,这位地精不高兴喝道:“看你样子,不乐意啊?赶紧滚开。”

    说完就要赶走凤倾城。

    这时,又走来两名人族之人,皆是二十左右的青年。

    凤倾城见到同族,上前一步行礼:“两位兄台,在下凤。。凤九,遇到同族之人,在下放心不少。”

    刘邦回礼,看清凤倾城的面貌后,不仅讶然道:“这位不是今年选拔第四名的兄台吗?当真是有缘啊,那么快就相遇了。”

    刘邦身旁的男子,穿着蓝色衣衫,面色清秀,带着一股阴沉之色,后退几步,神色不悦:“我可真是晦气,怎么遇到了你。”

    凤倾城没有搭理蓝衣男子,而是看向刘邦,和善道:“不知兄台姓名?”

    “在下刘邦。”刘邦随后对着同伴道:“明言兄,不要有偏见啊,我等人族同在神墟之中,并不是敌人,若是能齐心协力,方可获得更多的好处。”

    “哼!”王明言冷哼,不再言语,只不过神色对凤倾城充满厌恶。

    凤倾城心中也恼火,自己似乎跟对方也是第一次见面,居然这般态度,若是因为刘邦和颜悦色,她早就发火了。

    “刘兄说的极是,我这是第一次前来神墟,有些不懂的地方,还请刘兄告知!”凤倾城随后将之前与地精的对话叙述一番。

    “不知道它们这是什么意思。”凤倾城困惑的求教刘邦。

    “白痴,这都不清楚,还敢来神墟,早晚要死在这里。”王明言哼道。

    凤倾城皱起眉头,神色冰冷,想要发作。

    刘邦见此,连忙道:“明言,怎么说话的,凤兄想来是初入神墟,并没有经验。”

    “也是,我们名门世家子弟每次都有机会踏足神墟,这可不是寒门子弟能做到的。”王明言冷言热讽。

    刘邦急忙拉过凤倾城,转移话题:“凤兄,这地精最喜欢金子,本性贪婪,它们这是想要找你要点财,如此方可达到你想要的目的。”

    “金子!原来如此。”凤倾城闻言点点头,怪不得这地精这幅态度,果然贪婪适用于所有生灵。

    “凤兄,若是你不嫌弃的话,不如与我们一同行动,如此一来也好有个照应。”刘邦提议,他虽然贵为临安城的豪门刘家,但并不像其他豪门弟子一般,瞧不起寒门中人,尤其是眼前的少年,刘邦第一感觉,便是深不可测,为此才有了这番话,想要与其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