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杀人了(1)

墨小仙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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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初三,Y市燕回区公安局分局,对面的小巷子的转角处。一个头发凌乱的脑袋伸出来,两只不大的眼睛贼兮兮的瞟了一眼庄严的公安局门口,又跟着缩了回去。

    他靠在墙上,不停的深呼吸,大脑不知不觉的打开了身体某处的开关,抖个不停,好像变成了人肉小马达。

    偶尔路过的一两个人用看外星生物一样的眼神看看他,幸好他靠的是墙不是电线杆,不然别人还以为他抖个不停是触电了,在公安局附近救人,得个“见义勇为”奖,那是妥妥的。

    此人名叫赵小明,穿着蹉,身高矮,体型瘦,两颊无肉,两眼无神,一看就是那种长期性被压榨的民工。他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来到公安局附近,心中的想好的台词也能倒背如流,可一看到那神圣的国徽和公安两字,整个人就跟抽了筋似的站都难得站稳,所有的勇气跟屁一样放的干干净净。

    怎么办?怎么办?他一边抖一边着急,脑子一片混乱,突然那个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见到警察知道怎么做了吧?你最好勇敢一点,不然你老婆,你孩子,别做出那个样子,我不是在威胁你,你要是露馅了,我们,她们,谁都活不了知道吗?”

    “事情结束了,我就派人把钱给你老婆拿过去,别让我失望啊!”

    钱!钱!

    此时,没有什么东西比钱更重要了,尤其是对穷人,更尤其是像赵小明这样走投无路的穷人,你让他杀个人他都敢。

    富不过三代,那穷可是要穷几代。赵小明的祖上三代都是穷人,而且一代更比一穷,爷爷父亲那一辈还有一亩三分地,虽不能说吃饱喝足,但至少饿不死。到了他这一代,土地荒了,破房子也没了,一家人只能逃难到此,住在废弃的窝棚里,不避风,不遮雨,冬冷夏热,个个的肚皮焉的还不如在垃圾桶刨肉骨头吃的流浪狗。

    其实赵小明也不是个懒汉,一直都拼命赚钱,什么都愿意做,但他那小身板又能做什么呢?要力气没力气,要技术没技术,人穷就算了,脑子也穷,什么都学不会。已经三十多岁的人了,现在连屁都没捞着。

    前些天他身体不舒服,咬着牙花点“大钱”去医院做了个简单的检查。查出来的病却不简单,肝癌早期。

    那满脸青春痘的男医生看他一副穷酸都嫌弃他穷酸的模样,居然连一句早发现、早治疗、早点好的假话都没说,赵小明浑浑噩噩的离开了医院,有了想结束生命的想法。

    他在大街上、冷风中蹲了一阵,突然打消了刚刚那个念头,打算在癌细胞扩散全身前,看看自己的肾啊,血啊什么能不能卖一点钱,算当作遗产了。但他不知道卖肾这事该找那个,瞎转悠一会遇到了跟他一个乡出来的人,按照辈分他应该管那人叫三叔。

    三叔不管是精气神还是穿着都比赵小明看起来好太多,或许是同乡的缘故,或许是可怜他的原因,三叔请落魄的赵小明吃了一顿大排档。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酒后的赵小明已经成了决堤的钱塘江,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起了自己得了癌症的事。

    “三叔,你说我怎么就活得那么窝囊,若是只有我一个人,死就死了,也没什么好可惜的,可我偏偏有老婆,还有两个孩子。你说我他妈当初为什么要听我妈的话,娶什么老婆,生什么孩子,家里连块好的砖头都找不出来,弄这些是干啥呢?受罪啊!”

    孩子本应该是上天赐给每个人最好的礼物,可到他这儿却成负担,压的他本就不直的脊梁几乎断掉,他永远都忘不了娘仨茫然中热切的眼神。

    “爸爸,我肚子好饿……”

    “妈妈,我冷……”

    “小明,怎么办?”

    “怎么办?我他妈怎么知道怎么办?”

    他一拳捶在桌子上,打掉一根筷子,然后将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有好奇宝宝转过头来看了一眼,很快又转过去了。三叔支着手抽烟,沉默不语。

    其实他完全可以大发善心借钱给赵小明治病,他也拿得出这个钱来,若是救好了也算一件积德的好事,还可以拉他入伙一起干。可他这小身板万一在手术台上挺不过来呢?钱打水漂了不说,孤儿寡母的他管还是不管?管多久?总不能管一辈子吧!

    三叔弹弹烟灰,开口说:“小明,别哭了,我这有个生意给你做。你要是愿意呢,这钱够让你老婆在老家修个房子,买块地什么的……”

    “真的吗?三叔,能搞这么多钱?”赵小明猛地抬头,将信将疑的看着他。

    三叔摆着手,压低声音:“这儿人多,一会但我住的地方,咱慢慢聊。你他妈把眼泪擦了。”他嫌弃的把那盒劣质的纸巾推了过去,“好歹也是个男人,哭哭啼啼像什么?”

    赵小明抽出纸巾,仍像林黛玉拭泪一样温柔的擦去满脸涕泪。

    “先吃,吃饱了再聊。服务员,加菜。”

    “好嘞。”

    来到三叔的出租屋里,赵小明两眼放光,虽然这地方也不大,但跟他住的窝棚相比这简直就像是皇宫。三叔反锁住门,又将窗帘拉紧,营造出神秘的氛围,这不禁让赵小明神经高度紧绷,这是要干嘛啊?

    “过来。”三叔招招手,尽管已经是在自己的屋里,到处也锁的很死了,他依然压低了声音,赵小明咽咽口水,愣愣的靠了过去。

    “我跟你说,事情是这样的……”

    赵小明万万没想到自己这半死不活的身体还能带来生的希望,听完后更加涕泪横流,没有任何犹豫的就答应了,当即感动的跪下磕头,就差没说谢主隆恩,恨不得马上就到公安局自首,这样钱有了,他不用受病痛的折磨,也算死得其所了。

    但事实上,并没有那么容易。

    如何才能镇定的面对警察的盘问,如何才能让他们相信就是自己杀了那个人,为这他已经整整不眠不休的思考了两天,所有细节都确保万无一失,那个人也放在了合适的地方,为此他还特地的做了一回抢劫犯,三叔说要是身上带点伤更加像两人在斗殴,他纯属是自卫,失了手。

    再不快点就要被人发现了,那时候会是什么样的结果,赵小明不敢想象。

    想到这,他再次深吸一口气,搓搓脸,做出惊恐万状的表情,大叫一声,冲了出去,直奔警局大厅。

    “我杀人了,我杀人了,啊……”赵小明双手插进油腻的都打了结的头发,使劲拉扯,眼珠几乎要爆出眼眶,蹲在地上,喃喃自语。

    “杀人了,杀人了,怎么办,怎么办……”

    前厅只有一个小姑娘,被他突然出现和莫名其妙的话吓了一大跳,愣了几秒才说:“赶紧通知乔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