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七十二章 伤离别,路遇吞毒死士

搞笑的我来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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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在眼前时不觉着,这会儿儿子真要走了,朱禄臣还真有些不舍。饶是他向来严格要求这个嫡长子,这会儿,也忍不住慈父心肠发作,想要把儿子一把揽在怀里,摸着头好好叮嘱一番。

    最终,朱禄臣还是硬生生忍住了,板着脸,硬邦邦嘱咐道:“我儿此去许认真修学,无比要听师父的话。”

    “父皇保重,孩儿此去,定要练就一身本事。待他日孩儿学成归来,再侍奉父皇母后身旁……”朱标到底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说到最后,直接眼一红,哽咽起来。

    瞅着朱禄臣父子依依惜别,李得一头次觉着,自己好似做了一回大恶人。

    “我儿但去无妨!记着,一定要听你师父的话。”朱禄臣到底是枭雄人物,心中纵然有万般不舍,可在他脸上,依旧看不出分毫变化。

    本来马皇后今天也要来,但最后还是被朱禄臣劝住。他怕到时候母子分离,场面再失去控制,凭白惹恼了李得一。

    好不容易找到一位靠谱的名师(你确定?),愿意给儿子开蒙。别再让老婆一闹,给搅黄了。

    在李得一不耐烦的催促声中,说好送十里,已经送出去三个十里的朱禄臣,终于停下了脚步。

    朱标含泪骑上他爹送到千里宝马‘追风万里云’,跟在李得一后面,一骑绝尘,彻底消失在天边。

    朱禄臣直到彻底看不见儿子的身影,才收回目光,重新变为英明神武的开国帝王,转身带着身边文武群臣返回。

    到现在,李得一在心里不得不承认,朱禄臣确实把朱标培养的不错。朱标看着不大,居然会骑马,而且颇为娴熟。

    要知道,原本李得一认为宋连把朱标已经教成了书呆子,却没想到,朱禄臣原是打算把儿子培养成文武全才。

    回去的路程,李得一依然选择走陆路,只是换了另一条路走。

    其实原本李得一打算走水路进入江北省,然后再走陆路返回樊城。毕竟李得一长这么大,还没做过船。

    奈何悍马大爷表示反对,最后只能作罢。悍马大爷别看在路上生龙活虎,其实他晕船。尽管继承了他爹的龙族血统,悍马生来就会游泳。却没想到会游泳的悍马居然也会晕船,李得一最终只能无奈作罢。

    其他人对此都没有什么意见,唯有李长乐,拉着刘安嘀嘀咕咕半天。“居然对那头骡子唯命是从,骡子反对,他就不坐船了。本殿下还从未坐过船呢,正想借机体验一番。坐着船,好好看看这双水江两岸的美景。当年平周开国太祖那两句诗,可是闻名后世。‘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听着就让人心驰神往。”李长乐鼓着嘴,故意拉着刘安落在队伍后面,小声发泄着心中不满。

    “殿下,那就是头骡子而已。”刘安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她打小接受此类教导,哪里听不出长乐公主的话外音。那位副团长从来对自家殿下不假辞色,甚至动辄呵斥。现在却对一头骡子唯命是从。看到这种情况,长乐公主心里当然会不平衡。

    “公主殿下,你还没嫁出去呢,这就开始吃飞醋,还是吃一头骡子的飞醋。”这话刘安只敢在心里想想,嘴上是万万不敢说的。

    李长乐继续鼓着小嘴,不满道:“他居然肯为一头骡子改变主意,本公……殿下从来都不知道,他这么好说话。”

    其实公主殿下,你就是跟李得一待一块儿时间太短,这才觉着他蛮横无理。其实李得一也分跟谁,这天下,还真有两人一骡,能让他老实改变主意。

    李得一别看平时横的要命,没他不敢惹的人,没他不敢干的事儿。但遇上悍马大爷,他也只能老实认怂。正所谓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毕竟李得一在骑兵上的本事,全靠悍马撑着呢,他不敢不听悍马的意见。

    那两位人物么,自然是他师父和师哥。李长乐想要再加一个位置进去,暂时是不大可能,道路漫漫,还得慢慢求索。

    回去的路,李得一没走原来那条,而是重新安排一条路。他决定一路向西到达湖口县,由此渡过双水江,然后沿着新野,襄城,一路返回樊城大营。

    李得一这么选,主要还是为了安全起见。毕竟现在兵荒马乱的,他又是突辽皇帝直欲除之后快的‘恶徒’,难保有那样财迷心窍的刺客,想要拿自己的人头去领功受赏。

    回去的路上,李得一并未像来时那样星夜兼程,而是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毫无规律可言。甚至半路还听李长乐的意见,在路过多沙府时,特意带着一行人去吃多沙府的各色小吃。

    此时天下虽然战火纷飞,却也还有一片暂时的乐土,就是荆南省。荆南省的世家大族皆不喜欢争霸天下,因此在平周朝崩垮之后,当地的近百家世家大族联合起来,共同决意保持中立。当地世家大族按照各自原有的土地划分了势力范围,联合自治,互不干涉。

    若有外来豪强准备入侵荆南省,这些世家大族就会联合起来认怂,认其为主,并且每年奉上大量岁贡,以此换取地方的安宁与和平。由于荆南省北面就是双水江,靠着这道天堑,成功把突辽骑兵暂时阻挡在外,加之其恭顺的奉上大量金银财宝,就连突辽人也觉得荆南省不是威胁,而暂时放其一马。

    这多沙府,就是荆南省上的一处繁华府城,丁口数百万,延绵六百年的繁华在这里依旧光彩夺目。

    众人进了城,就直奔多沙府有名的火神街,去品尝各色小吃。

    李长乐走在街上,正好赶上晌午饭点儿到了,腹中饥饿,闻着街边传出来的各种香味儿,他就忍不住了,直接对李得一说道:“我想吃这个这个这个……。”李长乐拿手指着七八家卖小吃的摊位说道。

    原本长乐以为李得一肯定会反对,哪知这回李得一直接点点头,带着众人,一家家小摊吃了过去。

    什么糖油粑粑,油炸香辣黑色臭豆腐,米粉,辣椒炒肉……众人吃得不亦乐乎。就连最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朱标,都忍不住连声夸赞好吃。

    李长乐一手拿着一纸包嗦螺,一个接一个嗦个不停,遇到一个摊位,还要坐下来吃两口这摊位卖的小吃。当然了,为避免弄脏公主的手,是刘安一个个给她拿出嗦螺,送到嘴边让她一个个嗦。

    李得一有些看不惯,道:“怎么这么大了,吃东西还得别人喂。你就不能跟朱标学学?”

    扭头再看朱标,这时候也保不住那恭谨知礼的样子,毕竟是半大的小子,正是贪吃能吃的时候。这么些花样繁多的好吃的,朱标也吃的满嘴都是。

    李长乐看看朱标,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朱标小脸一红,同样尴尬地笑了起来。

    李长乐和刘安,朱标三人饭量都正常,吃不多少。李得一和李无敌俩大肚汉则不同。李得一吃着那香辣油炸黑臭豆腐好吃,直接把人家整个小摊都给买了下来。

    悍马更猛,吃着辣椒炒肉好吃,用舌头一扫就是一盘炒肉,连吃了十盘,把个小摊主直接给吓傻了眼。

    李得一好似有意耽搁,在城中走走停停。

    趁着一个转弯之际,李得一把李无敌叫到耳边,低声吩咐一阵。李无敌点点头,立即一口吃光手里的臭豆腐,靠墙角站好。

    李得一则带着李长乐,朱标,刘安三人继续往前走。走到一处附近都是高门大宅的街道时,李得一开始不时抬头四下张扬。若有老土匪在场,此时一眼就能看出来,李得一这是在“踩盘子”(摸清地形,以及周围住户富裕状况)。

    李得一带着众人和骡马往前走了没多远,李无敌那边就出了状况。

    一个身穿灰褐粗布衣裳的汉子,急匆匆追过拐角。李无敌站在墙角,这汉子一时没觉察。等他错身过去,李无敌伸手一拍这汉子肩膀头。

    这名壮汉一回头,李无敌张开嘴就哈出一口臭气,全呼在这名壮汉脸上。满嘴臭豆腐咀嚼出来的那个味道,你就想想能有多厉害吧,当场就把这位壮汉给熏哭了。

    壮汉双目紧闭:“啊,这是什么毒气?!”

    趁着这壮汉弯着腰猛擦眼泪鼻涕之际,李无敌朝着其后脑勺轻轻一拳,将其打昏。若不是李得一要活口,李无敌这一下就能把他脑壳打开。

    李得一听到身后噗通一声,转身对着李无敌使了个手势,一摆手,李无敌扛着壮汉来到一处拐弯小巷当中。这条巷子,是周围大户人家府宅的后门所在,两边院墙都有一丈多高,极为隐蔽。

    拿出水囊,李得一把水浇在这壮汉脸上,把他弄醒。

    “说,你是谁派来的?居然敢跟着俺。你已经跟了两天,还真当俺没察觉?俺是侦骑出身,你不知道?”李得一挥手照着这名壮汉肚子一拳,将其打得捂着肚子抽搐不已。

    朱标把眼一闭,不忍心看。李长乐头次看到审讯犯人,大为好奇,瞪大眼睛一眨不眨仔细瞅着。

    这名壮汉还挺嘴硬,吃了李得一几拳,依旧咬着牙不肯说。

    李得一道:“你当俺看不出来?你这身衣裳,明显是世家大族独有的样式,这样式在街面上可不大常见,而且针脚细密,用料也颇为考究。还在腰里专门缝制一个暗兜,方便你们携带重要情报。”说着话,李得一手上使劲儿,直接把这名壮汉上衣的短衫给拔下来。这都是李得一当初跟着老兵高守学来的技巧。

    一阵摸弄,果然从这短衫下摆处摸到一个密兜,撕开来,里面是一粒蜡丸。李得一交给李无敌,“小心点,用脚踩碎,看看里头是什么。”

    李长乐这时红着脸,扭过头去不敢再看。

    “只有给突辽国当了走狗的那些世家大族,才会派人来寻俺的踪迹。你们是不是在石康城里头,就盯上俺了?说吧,打算在哪儿下手堵俺?”李得一边说,边掏出刀来,挥刀挑断这名壮汉的手筋。

    剧痛之下,这名壮汉居然投来一撇不屑的眼神,随后浑身一哆嗦,口吐白沫,直接死了。

    李得一摘了他的下巴,往嘴里一瞅,道:“居然在嘴里藏了毒囊。这回麻烦了,咱们遇上的是死士。能养得起这种死士的家族,突辽国里总共也没几个。他们的势力都不小,咱们得小心点。”

    把死尸丢在小巷里,李得一带着众人继续赶路。他必须尽快出城,在城里,极容易被人在房屋街道之间埋伏,若是动用毒箭,说不得还是一场麻烦。

    他自己倒是不怕,问题是李长乐和朱标受不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