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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陆人皆知
陆辰踏着夜色走到餐边柜前,拿起玻璃杯接了满满一杯水。
仰头喝掉半杯水,缓解了喉咙的干渴,陆辰抬手擦掉唇角的水渍,端着玻璃杯走到沙发旁,捞起软绵绵湿漉漉的叶知年,将人搂在怀里,仰头含一口水,再俯身低头,一口一口嘴对嘴地喂怀中人喝水。
叶知年此时哪还有之前守在玄关大马金刀的气势,整个人软得跟糯米糍一样,窝在老公怀里,闭着眼睛乖乖张嘴,黏黏糊糊地从陆辰嘴里汲取水分。
半杯水喂了十几分钟,等渡完最后一口水,两人的嘴唇都是又红又肿,泛着瑞泽的水光,唇瓣分开时,隐约能听见黏腻的声响。
“好了……累……”
叶知年咕哝着抬手推开陆辰的下巴,头一歪埋进他怀里,整个人昏昏欲睡。
陆辰用拇指擦去叶知年唇边的水渍,随手将玻璃杯往茶几上一搁,抱着人躺在铺了毛毯的宽大沙发上。
四月底的气候不算冷,但也不到能肆无忌惮光着身子到处走的温度。
好在身下是长毛绒毯,怀里是亲密无间的爱人,紧紧贴合在一起时,彼此的体温正好能弥补这一丝凉意。
叶知年累得睁不开眼,补充水分后就沉沉睡去,陆辰却一点睡意都没有,就着朦胧的月色注视着怀里的人,大手在微微汗湿的皮肤上游走,感受着吸附手掌的光滑细腻。
[不会腻吗?你和小叶是青梅竹马吧?算起来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二十年,一天到晚看着同一张脸,不会厌烦吗?]
忽然,郑云琦的话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里跳了出来,回荡在陆辰的脑海里,带来一丝困惑。
怎么会觉得腻呢?哪怕在情窦未开的年纪,他也从不觉得厌烦,只会抱怨和叶知年在一起的时间太少了。
他俩在一起时,总有说不完的话,做不完的趣事,只要和对方在一起,就不会觉得时光漫长生活枯燥乏味。
人生在两人见面的那一刻瞬间变成惊喜盒子,一言一行都能感受到快乐。
哪怕如今回想起从小到大每一次的争吵打架,他都觉得十分怀念,最多唾弃一声两人曾经的幼稚和固执。
之前他在郑云琦面前说过,怀念高三刚确认关系时能日夜相处的甜蜜,可是初中时的他却天天盼着周末,这样就能去叶知年家留宿。
他对叶知年的感情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一直浓烈从未变过,如果仅仅以相处时间来论,他的人生中有哪一段最值得回味羡慕的,应该是从幼儿园直至小学毕业那段时间。
因父母忙于创业,幼儿园起就把他交给保姆带,一次意外后,叶知年妈妈把他接到了家里,保姆负责买菜做饭,叶妈妈一个带俩,将他一直带到了小学毕业。
那段时间他天天和叶知年在一起,白天一起上学,晚上睡在一张小床上,如同一对异卵双胞胎。
那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阶段之一,如果硬要说有什么缺点的话,就是那个时候的感情太真挚纯洁,远没有成年人好玩。
陆辰饶有兴味地想着,手指顺着视线的轨迹,划过叶知年白皙的肌肤,引起怀中人颤栗的嘤咛。
“别摸了…困……”
如娇如泣的声音,顺着陆辰的尾椎一路上行,在后脑勺的位置一转,又迅速下行,很快某处就又有了点要起势的姿态。
叶知年本来就被陆辰的抚弄搞醒了,再被这么一戳,哪里还睡得着?
“陆、辰!”
叶知年咬牙切齿地掀起眼皮,不轻不重地瞪了他一眼,“你成心的是吧?”
“宝宝~你帮我摸摸,摸摸就好了……”
陆辰大狗一样将脑袋埋进叶知年的颈窝,一边来回蹭一边隔着柔嫩的皮肤,有一下没一下地吸着脆弱的血管。
“去去去,你我还不知道了,越摸越精神……”
叶知年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舒展开来的身体更是将脆弱处送到了陆辰手里。
感受着脖颈间细细密密的啃咬,他懒洋洋地抬手插进陆辰的发间,既像在阻止又像在鼓励般微微用力摁住乱拱的头:“还有,谁让你说话了?”
陆辰轻笑几声,用实际行动回答了叶知年。
“啊!
你属狗的啊?”
叶知年笑骂一句,却配合地抬起头,让陆辰去咬另一边。
陆辰顺从地转移目标,逐渐发热的大脑抽空发出一声发自内心的感叹——
这么好玩,怎么会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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