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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oo3o章
到现在林风才想明白过来,原来自己在台上可着劲儿的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时候,凌晓露已经猜到了那篇文章就是自己写的!
想到这里,林风心里突然一阵恶寒,这感觉,就像是在人眼皮子底下偷人家的瓜还以为人家不知道一样——别提多闹心了!
她为什么会知道呢?
要说这事儿,还得从上个月的时候说起——
那时候的林风,上课的时候看一眼凌晓露都顶打一针兴奋剂……
那时候的林风还是个羞涩,呃青涩的小伙子,懵懵懂懂的,只知道自己喜欢凌晓露,却不敢明着说出来。
≥最多也就是会在上课下课的时候传个小纸条,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连喜欢两个字都不敢写出来。
记忆中高中校园,有一段时间,在一小部分圈子里,比较流行交笔友。
也就是和同校的或者同城、不同城的同龄人,互通书信,却不记姓名,只有个笔名。
有一天林风的同班同学夏倾沫问林风:“唉林大才子啊,你有这么好的文笔干嘛不交个笔友啊?我有个初中同学在梁城一中,跟我们同级也是个学习委员,看上去挺文静的,文字也很好。
要不我给你介绍介绍?”
当时的林风正处于忧郁的时期。
因为有一天下了晚自习他看到凌晓露和一个男生在教学楼的旁边“散步”
。
当时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难怪凌晓露一直对自己若即若离的,原来是因为他。
这个他,就是欧浩宇。
在高一的时候和林风还是同班同学,长得比林风高了一个眉眼。
如果拿他跟林风另一个世界的明星相比较的话,特别像刘德华。
不只是鼻子,连脸型,眼睛甚至是看人的眼神,那种忧郁都特别像。
说得不夸张一些,这种眼神生在这种人的身上,肯定是少女杀手。
当时林风就注意到他们两人的接触有些多,而且凌晓露也叫他哥哥,所以单纯的林风就以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
后来由于文理分科,欧浩宇选择了理科,到了对面的那座教学楼。
当时林风的班主任还不是韩义,而是一个叫郑旭沛的中年胖大叔。
郑旭沛非常希望林风跟着他去理科班,而且说“到了那里学习委员还是你的”
。
在选择的时候,林风还有意无意地问了凌晓露,问她想报文科还是理科。
记得当时凌晓露先是一喜,然后又掩去,悠悠地说:“你问人家这个干什么,你想填文还是填理?”
林风脸一红,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就直接说:“我,我还不知道呢,咱们班主任说,让我去理科。”
凌晓露眼神一阵失落,说道:“好啊,你去学理科出路应该好一些。
正好,大学毕业了可以帮衬着家里,反正,反正学文也没什么好出路。
你家里又没有什么人,当不了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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