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岭南第一宝

方乐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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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恒之点头,心下了然。

    原以为岭南只是穷,却没想到早已经成了匪首窝,看来情况十分严峻。

    一个多月后,大家终于抵达辰关,站在辰关高高的城墙上头,往南看,就能看到一片荒芜的犹如沙漠般的平原,杂草丛生,山头跌起,树林斑驳错落,丛丛密密,几十里内都见不到人烟。

    只要越过辰关那个界碑,便算是正式进入岭南县境内了。

    李恒之将张悦娘和李严氏安顿在辰关内的客栈内,既然知道岭南情况如此糟糕,那么在没有稳定情况前,他不能冒然前进。

    他打算带着平忠几人先去探探情况。

    张悦娘此刻已经过了孕吐期,整天能吃能睡,人也精神了不少。

    她一把抓住李恒之的手道,“你如果就这样带着人去,估计打听不出什么内容来,倒不如带上我,我们乔装打扮成过路的客商,稍微给点甜点给那些山贼,再假装被他们抓到山上,看看他们的老窝,让平忠等人在外面接应,你觉得如何?”

    李恒之哪里肯让怀孕如国宝般的妻子,身涉险境,但是张悦娘悄声说到她的超常六觉,还有点穴手法,都一一说服了他,他这才答应下来。

    不过不是打扮成过路的客商,而是换上普通百姓的衣服,只说来岭南投亲靠友。

    如果那些山贼真的都是县内百姓,没有活路情况下,才落草的,那功夫估计也不是太高,平忠等五个小子,对付他们绰绰有余。

    如此,便由平威化成张悦娘和李恒之的儿子,三个人换上普通百姓的衣服,提着轻便包裹,朝着传说中的山贼小道上走去。

    平安等人一路潜行匿息,保持安全距离。

    小路越走越偏僻,张悦娘更是紧张的放开所有知觉,去听去看去观察周围的每一点动静,突然她捏住李恒之的手腕,轻声道,“有人来了,大约十一二个人,脚步虚浮,不像是有功夫底子的样子。”

    张悦娘话音未完全落地,就看见突然从树林里冲出来一波人,身上穿的衣服比乞丐好不了几分,脸上皆是灰尘,五颜六色,手里拿的东西也是杂七杂八,除了前面两人拿着大砍刀外,竟还有人背着锄头。

    想必是听了前哨的信息,知道来了肥肉,来的匆忙,竟是将锄头都背出来了。

    “太,来者何人,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一个黑瘦的半大小子,赤着脚,双手叉着腰,背着一把用镰刀拼成的三叉戟,就站到众人身前,朝着张悦娘喝道。

    张悦娘假害怕,拉着平威躲到李恒之的身后,其实是在暗中观察这一伙人。

    只见他们个个面黄肌瘦,整个营养不良,大部分人穿的都是自编的草鞋,但那草鞋也破烂不堪了。

    还有几个甚至是光着脚,有些人裤脚上还沾染了不少泥巴,那衣服脏的也看不出什么颜色来了。

    李恒之赶紧做出害怕的模样,拱拳朝着众山贼求饶道,“诸位好汉饶命,小的乃是前来岭南县投亲的。小人家乡发了水灾,实在走投无路,便想起岭南县内有个亲戚,这才前来投奔。小人身上实在无钱哪,大爷!”

    那半大小子,扛起三叉戟,笑的格外猖狂,“你说什么,你说你家乡发了大水,你来我们这儿投亲靠友,我没听错吧,这人居然来我们这儿投亲靠友,难道你不知道我们这儿是有名的山贼窝吗?”

    李恒之简直把一个胆小懦弱的秀才演活了,连道不敢。

    最后李恒之从包裹里拿出几张字画出来,“小人家道中落,实在没有银钱趁手,这些是小人所写,诸位好汉拿去,约摸可以换几个铜钱。”

    那群山贼没想到巴巴的跑来,结果遇到一个比他们还穷的,一想真是划不来,但是又不想白跑,便派人将李恒之的包裹连拉带扯的抢过去,一翻腾,果然发现里面全都是破旧的衣服和旧书,还有些写的凌乱的字画。

    如果一定要说不错,估计也就他们身上这衣裳尚算没有补丁吧,但也好不了多少。

    为了让这群山贼不疑心的将他们请上山,平威要装傻子,这时候他突然流着口水,拉着张悦娘的手晃,“娘,我要吃烙饼,我要吃烙饼吗?”

    张悦娘像是很害怕一般,赶紧扯着平威的手,“儿子,乖,娘给你拿。”说着便拿了一个干硬冷的烙饼递给平威,岂料平威根本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丢到地上,滚了几滚,沾染了灰尘,他一下子哭着坐地上,哭的鼻涕一大把,“我要吃娘现烙的饼,这饼冷了硬了,不了好吃了,娘现烙的饼可好吃了。”

    那背着三叉戟的半大黑小子,伸出手背,用破衣袖抹了下鼻涕,看了一眼地上沾染了灰尘的大饼,情不自禁咽了几下口水。

    他们这伙人,已经有好几天没吃饱饭了,这败家的傻子,居然还将粮食扔地上,活该他是傻子。

    三叉戟小子在发愣,其它人可不发愣,竟是蜂涌过去,抢那一块饼子,最后也不顾灰尘,直接撕扯开来,扔进嘴里,吃完还像饿狼一样看着张悦娘,粗声粗气的问道,“把饼都拿出来!”

    张悦娘吓的瑟瑟发抖,恨恨的打了下平威,让他哭的越发凶了,将平扁的包裹摊开给大家看,“只有一张饼了,现下已经没有了,如果各位大爷想吃的话,有材料,小妇人可以帮忙做的。”

    那半大小子一听,眼前顿时一亮,他们这伙人都是大老爷们,平常吃的都是山野菜,还能用什么花样,最多就是放水煮了,真是难吃至极。

    看这妇人虽然穿着普通,但是相貌还廷俊的,如果真能带回山寨去,当个厨娘倒是不错。

    而且这秀才也能写字弄文,到时候就让他替他们写字画画赚钱。

    至于那傻子看起来人高马大的,做些体力活肯定没问题。

    想到这里,三叉戟小子便故意的问道,“你们投奔的那亲戚姓甚名谁?”

    李恒之便弱弱的说出一个名字,当然是胡说八道的,三叉戟小子想了半天道,“隐约是听说有这么一户人家,不过两年前早就搬走了。我看这位大哥,你反正家已经被水淹了,身上又没有银钱,出去了也是个死,倒不如跟了我们一起落草为寇,只有能做上一桩大买卖,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少不了你的。”

    刚才旁边一个黄脸中年人跟这小子商量了一件事,原来他们这落草为寇,也不都是一块的,而是你一块,我一块,各自占山为王。

    前几天两个山贼头子还打了一架呢,最为关键是那边还文绉绉的弄来一封战贴,搞半天,他们没有一个人识字,根本看不懂战贴,让兄弟们很是笑话。

    现在突然送上门一个认识字,会读书写字的秀才,他们当然要留住呀,到时候也让这秀才好好写一封战书,让他们见识见识,他们黑鹰寨可不是孬种。

    既然双方都需要,张悦娘等人自然是千恩万谢的跟着三叉戟黑脸小子走了,在快到所谓的黑鹰山寨时,张悦娘也把这群人的大体情况,摸了个清楚。

    黑脸半大小子,名叫周二牛,今年只有十四岁,但因为从小生的虎头虎脑的,又能吃,看起来跟十七八岁似的,家里本来就穷,哪里还经得起他吃,便一下子将家里给吃倒了。

    那黄脸中年男子叫黄三,他们大多数是贫苦人家出来的,和对面的飞虎山寨又有不同。

    飞虎山寨里的人多数是自家有地,但种不出粮食,又不愿意去外乡讨生活,好吃懒做,便落草为寇,谋划起这无本的买卖。

    而他们黑鹰山寨则大多数全都是佃户,也就是自己没田,要佃有钱人家的地来种,可是天常年干旱,有时候整个季节都不下一滴雨,庄稼根本养不活,收不了稻子交不了租,累年长月下来,便积欠了许多债务。

    他们中间有许多人,甚至为了交租而卖儿卖女。

    因着李恒之是文化人,所以受到了优待,等到张悦娘将一锅野菜煮的十分美味之后,大家对他们这一家人,彻底有了改观。

    那警惕心理,也松懈了不少。

    不过还是派人看着他们,生怕他们跑了。

    李恒之原本就是深入虎穴来了解情况的,又怎么会逃跑呢?

    他到处串门,最终了解到,这只所谓的黑鹰山贼窝,不过是由一些穷苦老百姓和几个饭量大,半大小子组成的小团体罢了。

    如果有时候实在十天半月的没有生意,就去偷些县内富户家的余粮,不过那些富户家里大多养了狼狗和厉害的看家护院,他们去偷盗也要涉重重危险,还不如直接在山上控些野菜充饥来的实在。

    周二牛给李恒之介绍说道,“从钟鸣山到辰关这一截,大约有十来里路,一共有三条近道,就属我们占据的这块,路是最难走的,最远的,也是行情最差劲的,十天半个月都没有人经过;飞虎寨他们那一截,几十年前,曾有过官道,后来逐渐没落了,不过路到是不错,靠辰关也近,时常有大商队经过,倒是常有买卖。只是他们盘剥的厉害,我们不想去。本来就是为了反抗地主老财的盘剥才落草的,结果又要受他们盘剥,凭啥?都是娘生爹养的,凭啥他们要坐在营寨里大吃大喝,让我们去跑腿送命?”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