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写情第一

忧郁的青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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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玉郞被保释出来后,一直在积极联系律师,力图免去这次牢狱之灾。他天天在盼,终于盼来了回信,可是他失望了,所有律师的答复都是可以争取减刑轻判,但没办法做无罪辩护。

    无奈之下,黄玉郞在公司其他股东和香港证监所的要求下,辞去了玉郎集团董事长的职务,同时宣布将出售手上所有的股份。

    消息一传出,立刻引来各方关注,《星岛》报业早在这之前就已经表现出收购玉郞国际的意图,而林宥伦此后亦在媒体前公开表态,意味着《明报》集团也加入了竞争者的行列。

    香港两大报业集团这次都摆出了要硬碰硬的姿态,一下子就将玉郞国际推上了舆论的风头浪尖。

    黄玉郞和林宥伦本来是有过口头上的约定,但那时候黄玉郞对无罪申诉还心存幻想,而现在眼看着难逃牢狱之灾,他心里的想法又有了一些变化。

    如果玉郞国际必须得卖,黄玉郞当然是想要卖一个好价钱。

    于平海代表《星岛》报业来找过黄玉郞一次,开价不低,黄玉郞有些心动,再和林宥伦谈的时候,态度却不再像前面那么积极主动。

    金镛在听说了这件事之后,亲自给林宥伦打电话,邀他到家面谈。

    “这个黄玉郞,说到底身上还是太多商人的秉性,不值得与之深交。”

    在商言商,黄玉郞这么做也无可厚非,只不过双方之前有口头约定,黄玉郞这个时候反悔,也让林宥伦有些不满。

    “《星岛日报》比我更想得到玉郞国际,如果黄玉郞胃口太大,那就只好让胡娴女士来替我做这个冤大头了。”

    收购玉郞国际,对于林宥伦来说确实是为了控制内容资源,完成对影视产业链上游的布局,但他真正看重的还是玉郞国际目前的这个公司框架,反而是玉郞国际原有的那些漫画版权资源,并不是他进行这次收购的主要目的。

    林宥伦开出的条件很优厚,只要黄玉郞愿意接受《明报》集团提出的收购方案,等黄玉郞出狱之后,林宥伦愿意将《龙虎门》这类由黄玉郞主笔的漫画著作权重新授权给他。

    玉郞国际目前手上最有价值的当属《龙虎门》和《风云》两部漫画,其中《风云》的著作权又是属于马荣诚个人所有,如果这次收购不成,林宥伦可以直接将马荣诚挖过来,然后重新成立一家漫画公司。

    “胡娴也是个聪明人,黄玉郞要是要价太高,估计她也不会接手。”做了这么多年的老对手,金镛对胡娴也可谓是知根知底。

    “查老可知,这次《星岛》报业策划收购玉郞国际,于平海在其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林宥伦很随意地提了一句,金镛却皱起眉头。

    上次在考虑《明报》接替人时候,于平海也曾入过金镛的眼,当时他向金镛隐瞒了自己在加拿大的一些不光彩的过往,后面被报纸揭发出来,使得他在金镛眼中的印象大打折扣,以至于现在金镛听到他的名字,就没有了继续这个话题的兴致。

    “林生对此想必早有准备,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其实这次我找你来,是因为从董千里那里听说,你又有一部奇书面世?”金镛换了一个话题,说起了林宥伦的新作。

    “查老可千万不要这么说,不然我都不好意把那书拿出来发表了。”林宥伦很谦虚地摆摆手。

    金镛呵呵地笑道:“你要是不发书了,董千里非来找我拼命不可!”

    林宥伦无奈地解释说:“那书只写了前半部分,本来是想等完稿之后,拿来请查老斧正,可现在这部分书稿都被董千里给拿走了,要不是我提前打招呼,没准这稿子就被他先斩后奏给发出去了。”

    “这事不能怨董千里,他现在可是你的忠实读者,而你偏偏又诸事缠身,隔了三年才出新书,害大家一阵好等!”金镛玩笑似的批评了林宥伦两句,然后从书桌上拿起一叠书稿,“董千里已经把你这书夸得天下无双,说是情节令人击节长叹,不忍释卷,特别是写情堪称一绝,听得我也忍不住,所以就让他把书稿传真了一份过来,细细看来,倒觉得他所言不虚,不知林生你的下半部书稿何时能够写出来,可前往不要再让我们等上三年啊!”

    金镛亲自出面催稿,弄得林宥伦实在是汗颜,只有当场承诺在近期将后面的书稿拿出来,这才叫金镛满意。

    金镛对这半部书稿如此重视,是因为他觉得这部书和《昆仑》想要表达的主题很有一脉相承的感觉,而此前的《搜神记》虽然构思、笔触都堪称瑰丽雄奇,但在主题内涵上跟偏向于商业化,没有《昆仑》那般深刻。

    《昆仑》中的梁萧是一个矛盾复杂而又非常真实的人物,他帮助元朝灭宋,却又为宋朝保住了最后的皇室血脉,在正邪之间来回变幻,进而塑造出了一个矛盾复杂却有血有肉的主角,特别是书中主角那种叛逆的气息,深受时下很多年轻人的喜爱。

    而现在这部《诛仙》中的张小凡,性格更加深沉内敛,半部书稿正好写到他由正转邪,此书中反复探究的一个问题是“何为正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主题思想更是贯穿全文,虽然还不知道后面的情节会如何发展,但金镛大概能猜到,最后张小凡还是会重归正派阵营。

    “我一直想写一部仙侠小说,这个念头的起源是小时候看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时候就一直留下来的,当时在看《蜀山剑侠传》的时候,觉得这部小说在人物感情描写上比较苍白,所以就想自己来写一个故事,然后就有了现在这本书。”

    林宥伦简单地解释了写《诛仙》的原因,金镛听过之后点点头。

    “武侠小说无外乎‘侠骨柔情’,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小说已经兼顾了‘侠’与‘情’,不过现在看来,‘情’之一字,还是林生参悟得更加彻底,若论写情,此书堪称第一!”

    (最近处理一些私事,在保证不断更的情况下会尽量多写,明天6000字)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