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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约定,不能走远,也不可往林子里面找。
结合之前的经验来看,这边缘地带的岩壁处,很多地方都会渗出水液来。
我们要是运气够好,也许走不了几步就能找到。
如果实在找不到,也只能返回本营,挨他一晚上的渴。
而应急方案,我们选择了手电筒作为交流工具。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交流方法,用光束作为交流方法,如果有情况,就用手掌在光束下遮闪两下,并反复两次,如果没有情况,就遮闪三下,也反复两次。
而坐守营地的他们,也有相应的信号表示知会。
一人挂好两个水壶,我举着手电筒,就带着旗娃,往篝火堆的右侧找了出去。
“最迟五分钟。”
黄班长叮嘱了一句,“五分钟没迹象,就回来。”
一手拿电筒,一手拿手枪,我和旗娃渐渐走出了篝火的火光范围内。
我已经做好了打算,虽然喉咙干涩难耐,口渴难忍,但只要路途间遇碰到任何一点儿不对劲,我俩就往回撤。
经历了连连奇险之后,这多少有点儿“因噎费食”
的意思,但是,宁可保身而错失金山,也不能因金山而丢弃安全。
雄黄的味道传进鼻子里,几只蚊虫,脱离了大队伍,跟着我俩而飞。
旗娃端着冲锋枪,摇头甩耳,用枪口舞扫着他们。
同时,身体走出了热量的范围内,顿觉凉爽怡人。
这天坑的黑夜,诚然阴森,但同时也阴凉。
但是,火光的确能给予人说不出的安全感,咽下暖黄的光线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道白泛泛的光束。
虽说那时候的电筒光线中,也还夹杂着那么一点儿黄,但那种灯泡亮出的光线,与那自然的力量,是无法相媲的。
天坑的上方,不知啥时候挂上了一弯残月。
月明而星稀,之前那浩瀚而梦幻的星空,被明耀的月亮一衬,似乎不那么显眼了。
幽幽的月光,为天坑里添抹了一丝诡异气息,也像一颗老旧的白炽灯泡,让天坑不再漆黑。
但是,月光虽美,但无实质性的用处。
两个人挑着最为靠近岩壁的路下脚,将所有目力都集中在脚前的光束中,没有往树林里偏去半寸。
若是能像蜘蛛那样贴墙而走,我俩早就飞上岩壁了。
丛林的夜晚,是毒虫的天下,大部分的毒虫,都是昼伏夜出,并且喜好往潮湿的地方钻。
天黑后的岩壁,恰好符合以上两点。
虽说毒虫不如丛林里的怪物有威胁,但那些玩意儿趴在脚边,多少还是让人心里发毛。
毕竟,之前那些大得离谱的鼻涕虫,咱们是在这附近见遇到的。
我俩行路时,再不能分散半点儿注意力,都是集中在脚底下。
如果一脚踩中了那黏软软的鼻涕大虫子,岂不恶心到浑身发麻?
旗娃可以算是“昆虫恐惧症”
的代表患者,一路上他都靠在我身边,毛手毛脚的走着。
我猜着,如果丢一只鼻涕虫进他后脖子,这壮小伙得活生生的把自己恶心死。
我让旗娃端好枪,替我留察丛林那一侧的动静。
同时也能转移他的注意力。
括耳虫鸣,无处不在,我俩像是走进了舞会厅,耳边尽被无处不在的虫鸣所盖住,麻闹得有些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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